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第三条 列入本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第四条 危险废物与其他物质混合后的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后的固体废。
危险废物名录
法律分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列入名录:(一)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
危险废物名录有哪些呢?
危险废物有医疗废物、农药废物、木材防腐剂废物、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热处理含氰废物等。
随着工业的发展,工业生产过程排放的危险废物日益增多。
据估计,全世界每年的危险废物产生量为3.3亿吨。
由于危险废物带来的严重。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修订)
第四条 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废弃后属于危险废物。
第五条 列入本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第六条 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