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国家机关是
法律分析: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国家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特别行政区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而设立的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特殊的社会制度、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文化制度等的行政区域。
特。
由哪个机关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与建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与建置,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的规定,在其第十四项明确规定了全国人民代。
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由谁决定
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由谁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具体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
根据我国宪法设立特别行政区决定其制度的权力在
根据我国宪法设立特别行政区决定其制度的权力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设立特别行政区决定其制度的权力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特别行政区的建制由谁决定
法律分析:特别行政区建制由全国人大决定。
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
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