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四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共有
7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共有74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是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

消防法是哪年开始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正式施行时间是2009年5月1日。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