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印章管理办法
公安部印章管理办法是指《印章业治安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条例内容包括了对印章制作单位管理规定;对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检查印章制作单位时的要求;规定了公安机关应当建立统一的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印章制作网上备案、信息。
天津市印章业治安管理办法(97修正)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印章业的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专营、兼营印章刻制业务及需刻制公章的单位和个人,均。
上海市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办法
市公安局是本市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区、县公安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印章刻制业的治安管理工作。
第四条 (相关部门职责) 本市工商、税务、物价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印章刻制业的治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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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管理办法的起草依据
《印章治安管理办法》是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在2002年8月30日颁布的一部部门规范性文件。
为了加强印章社会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2002年8月30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颁布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印章治安管理办法(草案)》。
私刻公章去哪个部门投诉归哪个部门管
向所属区县公安局举报,主管单位是属地区县公安局。
《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买卖印章,不得非法制作、使用印章。
第四条公安机关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对印章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