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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文规范,行文规范字体要求

作者:毛浩言 时间:2023-03-27 10:04:28

行文格式规范要求

  行文格式规范要求:1、标题:完全性、省略性标题均可。
  位于行文部分开首居中。
  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2、主送机关。
  3、正文:主要内容。
  4、附件说明:应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附件主要包括:随文颁。

行文规范

  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单一机关行文时,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右空二字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二字,如成文日期长于发文。

公文行文规则是什么?

  (一)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得抄送下级机关。
  上行文要避免多头主送,所以在写上行文时,主送机关只有一个,但是可以抄送其他机关。
  (二)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

公文行文规则是什么?

公文知识:公文的行文规则规范

  1.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
  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2.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 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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