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立法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
第二条 【继承的开始】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 【遗产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是什么权利?
【法律分析】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包括两种含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
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法定顺序
法律分析:继承法现已废止。
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是哪一年颁布的
法律分析:我国的《继承法》是1985年4月1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85年4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公布,自198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
现已失效,并入《民法典》。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条。
继承法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
继承法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不得继承。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继承中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