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民主的内容
法律分析:协商民主包括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等多种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
协商民主的地位
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地位可以概括为“两个重要、一个独特”:(一)“两个重要”:1、是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肩负重要时代使命。
政协协商民主根植于中国特殊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是新中国与生俱来的民主形。
协商民主的形式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我们形成了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等多层次、广泛化、制度化的协商民主形式。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在。
第一次使用协商民主的概念
“协商民主:就是“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的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
”协商民主是中国经过长期探索,建立起来的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协商民主的三种形态
协商民主的三种形态:不同的参与需要不同的民主机制;不同的民主机制建构不同的公民参与。
协商民主和选举民主都是公民参与的基本民主形态,相对于定期的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具有平等对话、理性协商和多元共赢的技术优势,已成为。